离婚后房子的分割需根据房产性质及法律规定进行处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2条和第1087条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财产,离婚时应由双方协议分割;协议不成的,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婚内共同房产
婚后购买的房产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应平均分割,但可根据贡献大小或特殊情况适当调整比例。
婚前一方购房
若房产为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,则属于个人财产,不参与分割。但如果婚后共同还贷,另一方可主张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补偿(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8条)。
父母出资购房
婚后父母出资购房,若明确赠与一方,则为个人财产;若未明确,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属于共同财产。
按揭房产
对于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产,法院可能判归有能力继续还款的一方所有,并由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折价款。
特殊情形
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(如重婚、家暴等),法院可能在分割时适当倾斜保护无过错方权益。
总之,房产分割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